| 黎城食药监分局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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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04 14:57 文章来源:中国长治新闻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日前,黎城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63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0家,发出整改意见书5份、查处现货销售案件1起。
本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药品批发企业是否有挂靠经营、借用他人证照、过票经营和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有出租柜台、私设库房等十项检查重点。通过检查发现: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行为较为规范,无挂靠经营、借用他人证照、过票经营、出租柜台、私设库房和违规分装加工中药饮片等违法行为;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地址、仓库地址、药品经营范围与《药品经营许可证》保持一致;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购销渠道合法,基本能按GSP规范经营,拆零工具、拆零包装齐备并符合要求;全县药品零售企业都有“处方审核员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的告知牌。但检查中也发现有极少数药店处方审核员有不在岗现象;部分药店在销售药品时出具的销售凭证不齐全;部分药店在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时未签名或时间。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于一些较轻微的违规行为,则通过口头警告、责令整改等方式要求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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