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山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山西长治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销企业设立条件
2009-06-22 18:17 文章来源:
长治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政策
1、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注册登记;
(2)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应对风险的注册资本金;
(3)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相关的维修、检测等配套服务设施,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
(4)能为客户提供办理车辆鉴定评估、过户、转籍登记、保险、纳税等服务;
(5)有专业管理人员;
(6)有规范的工作制度。
2、设立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注册登记;
(2)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金;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办公设施,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4)能为客户提供代办车辆鉴定评估、过户、转籍登记、保险、纳税等服务;
(5)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推荐文章:
长治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规范二手车市场流通管理
2008-09-11 09:1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山西省商务厅 联系人:任素芬 电话:0351-4063136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红雨 电话:010-51651200-626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