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治市商务局长治检验检疫局联合举办宣传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知识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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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14 10:57 文章来源:长治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0月30日,长治检验检疫局、长治市商务局共同举办了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及检验检疫知识讲座。
《特别规定》于2007年7月26日正式公布施行。这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我国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制建设达到新的高度,体现了“重典治乱”的思想,为食品等产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此次讲座,专门邀请山西检验检疫局有关专家分别从《特别规定》产生的背景、起草思路以及具体条款方面,进行了全面、精辟的讲解,并介绍了检验检疫工作概况和作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业务、实施“大通关”制度,促进外贸及地方经济发展等情况。市商务局、畜牧局、农业局、长治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员、各县(市)区经贸局分管领导、进出口企业主要领导、分管质量负责人和负责进出口的业务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等产品的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事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事关国家形象。这次《特别规定》培训,是在声势浩大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举办的,意义重大,得到受训人员的广泛好评。表示要学以致用,落实好《特别规定》要求,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思想,共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的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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