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杜善学:在“法治长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09-06-23 17:23  文章来源:长治日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在“法治长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二OO九年六月十八日)杜善学


同志们:
这次“法治长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表彰了一批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城区、市环保局、经坊煤业等三个单位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和平同志对近几年全市的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回顾,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张玉良对长治的工作作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指导要求,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完善执法监督、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公正司法、发展基层民主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多年的工作,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社会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多次在全国和全省受到表彰,得到了省委的肯定。在此,我代表市委,向为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制观念逐步深入人心,法律活动已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各个领域,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普遍提高,人们对法律知识、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加重视和加强依法治市工作,将科学发展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实施“四位一体”发展战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长治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下面,我围绕搞好“法治长治”建设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着眼于把握法治本质,进一步深化对依法治市工作的认识。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健全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法治社会是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依法治国方略10年实践的基础上,党的十七大进一步作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工作部署,并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党的十七大闭幕不久,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的主题,就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胡锦涛同志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扎实推进,抓好落实。去年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了我国首部法治建设白皮书,再次向世界昭示了我国推进法治的坚强决心。今年3月,省委、省政府隆重召开全省纪念依法治省工作十周年暨“法治山西”建设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了“法治山西”建设。这一系列重大部署和举措,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法治本质的准确把握和对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也为我们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长治”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前不久召开的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确立了实施“四位一体”发展战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长治的总体工作思路,明确提出要坚持推进依法治市,进一步把“法治长治”建设摆在了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法治长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我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第二,着眼于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是法治长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于徇私枉法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这不仅是一个法治建设问题,而且是一个发展问题。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我市的实施意见,大力加强市、县政府的依法行政,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要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作用。要强化对司法、执法工作的监督,健全监督机制,把事先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惩处结合起来,严厉查处司法、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维护法律法规的公信力。
第三,着眼于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加大依法监督力度。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监督,是推进“法治长治”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强化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拓宽和创新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和参与决策的新路子、新渠道。要支持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发挥政协委员参与“法治长治”建设的积极性。要加强社会监督,不断拓宽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广泛听取民情、民意,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监督的实效。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大力提高政府、司法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拓展社会监督的深度和广度。
第四,着眼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是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长治”的具体实践载体。推进依法治理,首先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社会建设特别是重点民生问题的依法治理,主要是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市场价格、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和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的执法监管。要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征地拆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的问题。要扎实开展地方、行业、基层的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县区、法治乡镇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民主管理和依法治理,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要扎实推进“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各县(市、区)每年都要逐级申报、验收、表彰一批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和民主法制示范村,坚持不懈,形成制度。要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及时反映和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五,着眼于夯实法治基础,进一步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全民普法,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长治”的根本保证和基础工程。要继续广泛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的全民法制教育工作,通过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宣传民主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和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深入宣传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和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要重点加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养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思维方法和行为习惯。要切实抓好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社会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普遍提高,特别是要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要把普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各级党校教学计划,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
第六,着眼于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法治长治,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党委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长治的高度,把依法治市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构建“法治长治”建设长效机制,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订议事规则,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有关领导协助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保证体系。各级领导干部和依法治市(县、区)领导组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加强工作督查督导,推进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态势。要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制定下发的《长治市构建和谐社会主要工作及指标考核方案依法治市部分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将“法治长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纳入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体系,认真组织好评议考核工作,促进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推进依法治市,保障科学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上下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推进依法治市,坚定不移建设“法治长治”,为实施“四位一体”发展战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长治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Print